徒步2008户外活动规则
1.户外活动组织工作根据计划指定的领队全权负责。
2.领队必须距出发前的一个星期三的20∶00前制定完毕“户外活动计划书”并张贴公布。
3.非特殊情况,不得以天气等各类原因改变计划的主要内容。
4.领队必须充分预测活动的危险程度并采取完善的防护措施,不得进行没有把握的危险 活动。
5.户外活动中领队必须随时制定并公告下一个活动环节的进行时间。
6.领队有权告诫某人或某类人“不宜参加”,理由可以是生理原因,也可以是心理原因。
7.活动结束时,领队须收集并记录队员意见。
8.队员不得擅自离开队伍进入危险区域,更不能带经验差的人同往。不得戏言谎报队员受伤及伤情。
9.严格守时,不要轻易找理由延误,让别人长时间等待;对自己的出行计划应慎重考虑,一但决定,不得轻易更改。
10.队员必须完全、及时的服从领队的指挥;不得拖拖拉拉,浪费时间。领队对队员的错误行为应及时制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置若罔闻者,可令其离开队伍。
11.根据2008组队风格,户外活动应以低消费、稍显清苦的方式进行,不得奢华、铺张浪费、不得酗酒。
12.对较差的生活条件应有足够的适应能力,不得娇气、与环境不相称的讲究;不要对当地的状况大惊小怪,不要对当地人显示优越感。
13.在人烟稀少的地方,见到陌生人要致以问候。和当地人打交道,须有礼貌,谈话带尊称,尊重乡俗,开玩笑不要提其家庭成员,特别是女性成员;在人家食宿,如水、柴来得不易,就应节约使用,自到水源处去洗漱;主动和主人家攀谈、交流,不要扮演顾客的角色;在经济方面,不得让当地人吃亏,损坏东西必须赔偿。
14.男队员须平均承担公用物资的负运任务。
15.不得进行有害庄稼、林木和野生动物的活动。
16.注意降低垃圾产生量,对自己产生的“难降解”垃圾,须做焚化或掩埋处理,但最好带走,直到有垃圾箱为止。
17.对于公共事物,如砍柴、做饭、取水、搭拆帐篷、背负公用物资等等,是每个队员的责任和义务,应该看得比个人的事务重要,积极参与、承担、尽个人能力,队员之间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一致、亲如一家。
18.爱护2008公用物资的清洁卫生,损坏应予赔偿。
19.对2008基金和应归还2008物资的事项应及时办理。
20.活动经费决算单应附有收支明细表,并交由领队审核签字后张贴、执行。
21.再次坚决强调发扬团队精神,坚决拒绝个人利益高于团队利益得做法和想法!
个人能力有限,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逐步完善,因此待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