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市内休闲版暂行规定(请管理小组审批)
笨笨 美女,离线呢,有人找我吗?
驴槽长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UID 370
精华 5
积分 107254
帖子 4221
经验 101128 点
威望 371 点
金币 8946
阅读权限 100
注册 2004-3-29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2004-12-21 18:4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市内休闲版暂行规定(请管理小组审批)

市内休闲版块章程

市内休闲版块的定位:市内休闲版块是大家在市区内进行FB、娱乐、体育等活动的发布计划及交流场所。

市内休闲版块发帖规则说明:

1.活动帖: * 活动召集计划帖要求写清 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人数、集合时间、预算费用、召集人联系方式、召集活动 的有效期限 * 如连续性、可选择时段参加的活动,请写请每个活动段的开始及结束时间并写明下一活动集合地点与时间,如有变动 应及时通知参与人 * 如活动讨论帖应著名“讨论帖”字样,在发出正式帖后将对讨论帖锁帖

2.置顶帖; * 对于重大活动召集&讨论帖将给予置顶 * FB、娱乐、体育场所长期征集帖

3.锁帖: * 活动结束后三天后帖子仍在版块主帖前三位的 * 活动讨论帖(计划帖正式发出后) * 活动计划发布后因故取消的 * 灌水贴(例如黄色笑话、黄色贴图、版聊、睡觉帖、上班帖,个别0字节的帖子),情节严重的将删除

4.删除贴: * 政治贴一律删除 * 带有恶意人身攻击、针对性的帖子! * 凡含污辱他国、他人的污辱性、人身攻击、反动、淫秽等不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贴子 * 商业广告。

5.其他; * 同一主题帖应发在同一主题下,否则版主有权在不通知发帖人的前提下进行转移等操作。 * 活动财务报告请发在活动主题帖里

个人能力有限,广泛征求意见、争取逐步完善

对本版有何意见或建议,或对版主处理意见不满,或对本版版主有意见,可充分利用网站“消消话”功能与版主私信沟通,也可上诉至站务论坛及管理小组对版主进行弹核(具体办法参见论坛相关规定)

2004.12.21 市内休闲版版主 笨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21 11:02:51编辑过]






偶叫笨笨 笨蛋的笨
顶部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08-11-22 20:26

    声明:徒步者户外论坛只提供交流平台,对发表的言论不承担任何责任
Copyright © 2003 - 2009 Hiker2008.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0355号 ICP:京ICP备05040355号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徒步者 - Archiver - WAP